2月21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指導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要求,推動企事業單位穩步有序復工復產,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指南提出,各單位一要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切實掌握員工流動情況,按照當地要求分區分類進行健康管理,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實行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二要做好工作場所防控。加強進出人員登記管理,指派專人對進出單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進行嚴格管理。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換氣,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工作場所應設置洗手設備,洗手、噴淋設施應保持正常運行。三要指導員工個人防護。強化防控宣傳教育,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復工復產后疫情防治知識科普宣傳。指南強調,各單位要明確防控責任,做好異常情況處置。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做好發現病例后的應對處置,已發現病例的單位,要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策略,加強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單位,要實施內防蔓延、外防輸出的防控策略,根據疫情嚴重程度,暫時關閉工作場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復生產。
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