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廢棄物的綜合治理,實現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生態環境部等10部門今天聯合印發《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加強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在2020年底前實現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到 2022 年 6 月底前,實現每個縣(市)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根據《方案》,今年還要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醫療機構不規范分類和存貯、醫療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有關企業違法違規回收和利用醫療機構廢棄物等行為。《方案》強調,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臺,覆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貯存點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實現信息互通共享。衛生健康部門要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通報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轉移或自行處置情況。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向衛生健康部門通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行政審批情況,面向社會公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等。
十部委聯合印發《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2020-02-26